2024年8月6日11时许,省高速路政总队西峰大队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至G22线K1396+100m下行线处发现有施工队伍正在铺设光缆,执法人员立即停车询问。经查,施工单位虽然向高速交警部门提交了施工占道作业申请表已获批准,但并未申请行政许可。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普法和解释,现场负责人在路政人员现场监督下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已挖掘的坑穴进行了回填,恢复公路原状,并表示将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后再行施工。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西峰路政执法人员决定不予以行政处罚。8月14日,西峰路政大队邀请高速养护、收费运营、高速交警部门以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施工现场勘验,并组织召开了评审会议,重点告知施工单位未发放许可证前不得擅自施工,不得损坏公路路产,施工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路政部门开展监管等事项。